近日,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比亚迪牌微型轿车沿鄂尔多斯市东胜区109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109国道794公里加500米处道路时,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东胜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本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违法查处,可深入调查后,李某某的违法记录令人咋舌!
原来,从2019年开始,李某某便踏上了无证驾驶的“不归路”。2019年,其两次因无证驾驶被处罚;2022年,无证且酒后驾驶被罚;2024年,李某某更是变本加厉,一次醉酒无证驾驶、一次无证驾驶接连被处罚;2025年5月5日,李某某又因无证驾驶被查获。短短几年,六次无证驾驶,一次醉酒驾驶,一次饮酒驾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李某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首席记者 高志华 记者 范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