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612号楼整体征收项目 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详情如下:
612号楼整体征收项目
邀请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对612号楼整体征收项目实施征收,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定612号楼整体征收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612号楼整体征收项目
二、委托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三、委托内容
入户开展评估勘察,提供《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分户评估报告(含室内装饰装修评估)》《整体评估报告》《周边或同类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长春市上一年度多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确认书》等项目所需评估工作。
四、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一)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备案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土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能确保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全程参与项目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全部签订协议;报名时评估机构须明确2名以上(包含2名)负责项目估价师信息 。
(三)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估费用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1995 〕第971号)规定执行(以签订的评估委托合同为准)。
六、评估费用支付
评估机构提供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次结算费用。
七、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评估机构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请从汽开区网站自行下载填写);
6.近三年企业业绩情况;
7.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8.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9.承诺书(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诺如遇依法应当回避事项及时主动回避)。
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八、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自愿报名,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
(三)报名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201室(西新大街2828号)
联系人:张喆
联系电话:18043189323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5年5月9日
◆来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