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宋文虎、通讯员曹玮报道:高考、中考将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和家长的消费权益。
告诫函明确提出,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函还对各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图书文具以及利用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等行业经营者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宾馆酒店、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严禁借中高考之机随意涨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好价格和收费公示等。要求各商场超市、图书文具等行业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要求利用网络平台提供服务的相关行业经营者,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